陈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2019-325号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7 15:20:40    浏览量:655次

【案件概况】

2019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公安分局当场抓获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毛某某、陈如某等三人,将其刑事拘留。

【辩护要点】

1.庭审之前,辩护人在及时阅卷、会见的基础上,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提交关于陈某某系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从犯、宜判处缓刑的书面辩护意见;在会见时对被告人进行高质量的庭审辅导,以扭转未委托前给检察官、法官形成的不利印象。

2.庭审阶段,在质证、法庭辩论中紧紧围绕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犯罪时间较短、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等发表相应意见,获得法院认可,当庭获缓刑、当日从虹口看守所释放。

【案件结果】一审阶段律师接受委托,当庭获缓刑。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卢君



相关律师介绍
卢君
卢君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部门主任
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核心专长:有上海公安十余年侦查工作经历,擅长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刑事控告案件及自诉案件等
 客服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