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诈骗案2018-01号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8 19:06:13    浏览量:753次

【案件概况】

侦查机关认定,郭某作为K县某公司被诉土地塌陷损害赔偿纠纷负责此案的委托代理人,郭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后,并未如实交给某公司用于报销,而是拿着另外一份由乙某提供的补偿金额为XX万元,文号同样的民事调解书向某公司报销。郭某伙同乙某共骗得10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郭某刑事责任。

【辩护要点】

认定郭某参与诈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证明,郭某与乙某存在预谋或者形成诈骗的合意。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郭某分得了赃款。本案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定案标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案件结果】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广杰


相关律师介绍
邹广杰
邹广杰
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
辽宁省优秀律师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
核心专长:专注刑事辩护经验,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方案。
 客服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