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赌石诈骗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27 14:41:32    浏览量:1660次

【案件概况】

2018年2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张某、彭某利用三人已共同出资,分别在宁德市区设立福建众上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玉从上珠宝有限公司、云南省瑞丽市区设立的网络直播点(以下简称“直播点”),陆续招募人员担任业务员、业务主管、主播、主播助理、石料切割员、视频拍摄员、配货员等,成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同年8月,宁德市两家公司合并为五个业务部(以下简称“宁德公司”)实施诈骗活动。作案方式及分工如下:

被告人陈某负责核算整个犯罪集团的账目开支、管理宁德公司的日常事务等。

被告人张某负责管理直播点的日常事务,为直播点购置廉价的“公斤料”、“假皮料”、玉石成品。

被告人彭某印协助被告人陈帅管理宁德公司的日常事务。

业务员通过扮演异性,添加以男性为主的人群成为QQ、微信好友,通过与被害人虚假网恋等的方式,筛选具有经济实力且不熟悉赌石内幕的被害人。之后,业务员诱导被害人进入直播点观看赌石,通过伪造的转账记录、赌石视频骗称可通过赌石盈利,唆使被害人购买石料。如被害人不愿购买,业务员会以“合买”、“制作情侣玉牌”等方式,通过情感诱迫被害人购买。业务员还在直播点充当观众,通过虚假下单、起哄的方式,营造赌石火爆和有利可图的氛围。

业务主管负责管理、培训本部业务员,业务员在行骗过程中遇到困难,业务主管会帮忙分析或者直接接手。业务主管还负责向业务员收集关于被害人心理价位、欲购石料质地等信息,与业务员一同制定“客户开发计划”指令,发给主播助理。

主播助理负责接收宁德公司指令,将指令内容告知直播点的其他人员,按照指令挑选符合要求的石料,提供给缅甸人(另案处理)扮演石料卖家,并配合辅助主播。

主播负责在瑞丽直播现场和缅甸人表演砍价迷惑被害人。购进石料后,主播根据事先掌握的被害人喜好对石料进行夸大吹嘘。业务员借机唆使被害人下单购买。

切割视频拍摄员负责从事先购置的“公斤料”、“假皮料”中,挑选与被害人购买石料相似的石料,根据指令拍摄或挑选体现“涨垮”的切割视频,并将视频发给售后客服。

售后客服一般由被告人陈帅或者业务主管兼任,负责配合业务员伪造“合买”石料的假象,收取被害人赌石款,发送赌石相关视频发给被害人,询问是否需要制成玉石成品或者寄卖等。

配货员根据指令,挑选与被害人购买石料成色相近的玉石成品,邮寄给客户。

综上,涉案公司让业务员扮演异性,通过与被害人虚假网恋,诱骗被害人到公司设置的网络直播点内进行赌石。期间,各被告人会按照各自的分工,让被害人误认赌石流程真实,而且有利可图。实际上,赌石的原料是廉价的“公斤料”、“假皮料”,即使让被害人“切涨”,也会要求被害人支付数倍于成本的“鉴定费”、“加工费”,无论是“真切”、“假切”还是“切涨”、“切垮”,相关被告人均能从中获利。至案发,共计65名被害人报案,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871,719.03元。

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身份以及涉案金额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系宁德公司一部业务员,于2018年8月份至案发兼一部代理主管,2018年4月16日至案发,涉案诈骗金额109,682.80元,个人获利24,124.40元。

【辩护要点】

陈某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4,124.40元。

陈某某身份为代理主管,且在代理主管期间未能获得代理主管的相应报酬,其作用相对于犯罪数额相当的业务员身份的被告人较大,在集团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对其担任业务员参与的诈骗数额承担责任,综合其在本案犯罪数额、违法所得及其地位作用,对陈某予以减轻处罚;

陈某某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应当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薛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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