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等四人寻衅滋事案2019-143号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7 15:14:34    浏览量:642次

【案件概况】

2019年1月,上海市中山北路一健身房员工之间发生纠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时某某等四人对另一名员工进行围殴,将该人打伤,经验伤其伤势构成轻伤一级。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时某某抓获到案并刑事拘留,另两名嫌疑人在逃。

【辩护要点】

1.辩护人有效参与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的调解工作,说服健身房负责人垫付部分款项,最终在刑事拘留阶段就拿到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时某某的谅解书,并及时提交检察机关。

2.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当面沟通,提交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会表现,证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年龄尚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件结果】在审查批捕阶段,由于尚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检察机关倾向于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时某某批准逮捕;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时某某不批准逮捕;后二人均被判处缓刑。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卢君


相关律师介绍
卢君
卢君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部门主任
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核心专长:有上海公安十余年侦查工作经历,擅长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刑事控告案件及自诉案件等
 客服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