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某滥伐林木罪缓刑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31 14:21:20    浏览量:1402次

【案件概况】

2016年3月14日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受理本案,并于同日将本案移送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案侦查。戴某某遂于2017年2月24日以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乐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7年3月31日被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乐昌市公安局指控称,戴某某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蓄积189.12立方米,数量巨大,在当地影响极大,国家林业局还挂牌督办本案。如果乐昌市公安局指控的超伐蓄积量属实,戴某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辩护要点】

经过多次会见戴某某了解案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阅卷和证据分析,李文涛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有利于戴某某的以下事实:

1. 戴某某申请的《采伐许可证》记载的许可采伐蓄积量为260.51立方米,戴某某申请的《木材运输证》记载的木材重量折算的采伐蓄积量为260.57立方米,而《鉴定意见》鉴定的涉案林区的采伐蓄积量为449.63立方米,数据打架,采纳哪个数据,成为本案焦点。

2. 《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他们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具有合法性,不应当采纳,更不应当采信。

3. 从戴某某实际采伐到本案案发已经经过了将近一年时间,涉案林区早已重新种植树木,已不存在重新鉴定涉案林区采伐蓄积量的客观条件。

如果能打掉本案的《鉴定意见》,本案的采伐蓄积量就只能以《采伐许可证》记载的许可采伐蓄积量和《木材运输证》记载的木材重量折算的采伐蓄积量作为依据进行认定,而二者的差额只有0.06立方米,根本达不到滥发林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如此,公诉机关必将无法起诉,戴某某将毫无疑问会被无罪释放。一个无罪辩护的方案迅速形成。为此,李文涛律师做了以下三个动作:

1. 向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对戴某某决定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就此多次与经办检察院当面交流意见。

2. 申请《鉴定意见》的三名鉴定人全部回避。

3. 申请对涉案林区的采伐蓄积量进行重新鉴定(实际上已无可能)。至此,案情大白且无任何转圜余地,本案不起诉已成定局。但遗憾的是,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还是坚持将戴某某起诉到了乐昌市人民法院。

在开庭审理前,李文涛律师重申了上述辩护意见,再次申请《鉴定意见》的三名鉴定人全部回避,并再次申请对涉案林区的采伐蓄积量进行重新鉴定。

【案件结果】就在乐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十天,戴某某设法通知李文涛律师去会见他。这是一次非常令人遗憾的会见,这是一次让一个无罪案件泡汤的会见。戴某某表达了对李文涛律师的由衷感谢,重申了自己也认为自己无罪的观点,但话锋一转说,他已身心疲惫,吃不下,睡不好,几近崩溃,在看守所一天也呆不下去了,请求李文涛律师放弃无罪辩护,只要能适用缓刑就成,只要他能早一天出去就成。无奈之下,李文涛律师向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转达了戴某某的想法,经办检察官旋即提审了戴某某,不久就提出了判处戴某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的量刑建议。乐昌市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如期开庭,开庭时间前后不到半小时,当庭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开庭的当天下午,戴某某走出了看守所。

【承办律师】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涛

 

 


责任编辑: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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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
李文涛
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 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常务理事
中国毒品犯罪刑事辩护联盟成员
核心专长:暴力犯罪研究与辩护;金融犯罪研究与辩护;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婚姻家庭犯罪研究与辩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辩护及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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