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某合同诈骗罪轻判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31 14:47:55    浏览量:1523次

【案件概况】

2018年4月,蒋某某受聘担任广州市某某陶瓷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对蒋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先后被羁押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监管区和天河区看守所。侦查终结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控称,周某某(另案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伙同蒋某某等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280余万元,并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最终认定蒋某某的涉案金额为280余万元,蒋某某蒋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辩护要点】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文涛律师经过全面阅卷和深入的证据分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辩护观点:1、蒋某某于2018年四月入职广州市某某陶瓷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但已于同年八月离职。在此期间,涉案金额只有60多万元。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控蒋某某涉案金额280余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认定事实错误。2、本案犯罪行为始于2017年,蒋某某没有参与本案的组织策划,只起到次要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3、本案没有对广州市某某陶瓷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即本案只是共同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因此,蒋某某的副总经理职务并无刑法上的意义,不应当以该职务来评价蒋某某在本案中的作用和地位。4、建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蒋某某做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部分采纳了李文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蒋某某的作案时间始于2018年4月终于2018年10月,认定蒋某某的涉案金额为63万元,建议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

【案件结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蒋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一审判决后,蒋某某未提出上诉。

【承办律师】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涛

 

 


责任编辑: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文涛


相关律师介绍
李文涛
李文涛
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 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常务理事
中国毒品犯罪刑事辩护联盟成员
核心专长:暴力犯罪研究与辩护;金融犯罪研究与辩护;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婚姻家庭犯罪研究与辩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辩护及矫治。
 客服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