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券商发债团队“飞单”舞弊案调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8 16:40:58    浏览量:1463次

【案件概况】

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某券商发债部门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伙同外部人员,将原本已在公司立项或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的6个公司债券提前终止,并转移由另一家券商申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承销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8.2亿元,公司已确定的损失为人民币400余万元,随着债券继续发行,公司损失将不断增加,最高可达4100余万元。公司及时成立反舞弊调查组,通过专业的调查核实和谈话取证,最终固定了关键证据并突破了相关人员口供,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办案要点】

1、在接手该线索前,涉案人员已经均被谈话,皆否认存在“飞单”行为,达成攻守同盟。调查之初,并没有急于进行谈话,而是分析现有材料的基础上,寻找新的突破口。

2、通过技术手段调取了说有涉案人员在公司形成的数据,包括人事材料、出差记录、会议记录等等,进行数据比对,还原债券承揽、承做的整个过程,固定“飞单”证据。

3、与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沟通,就案件性质进行深入讨论,探讨移送司法处理的事实及证据要求。

4、以刑事控告为压力,掌握与涉案人员谈判的主动权。通过专业的谈话策略,突破了主要涉案人员的心理防线。在证据扎实、无法抵赖的情况下,该团队涉案人员同意赔偿公司现金350万元,接受公司辞退并不再发放递延奖金的处理决定。   

【案件结果】辞退员工7人,退赔公司损失350万元,扣发奖金1000余万元。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企业内控与反舞弊调查部主任毕学智

 


责任编辑: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企业内控与反舞弊调查部主任毕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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