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魏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案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承办律师:黄菊珍
【案件概况】魏某系广州某公司负责人,在2018年至2021年间,魏某受兰某委托,为兰某生产某种膏药贴的包装袋。后兰某利用魏某提供的包装袋及从他处购得的假冒膏药贴,进行封装制作成某种虚假的成品膏药,通过网络对外售卖。案发后,魏某于2021年10月20日被抓获,后被苏州市某公安分局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拘留。
企业法定代表人叶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通缉后撤销案件
案由:扰乱市场秩序罪
承办律师:胡海
【案件概况】 2012年受到广东增城某合资企业大规模违约事件影响,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因明知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缺口严重的情况下,依然使用“假公章”签署合同采购供应商货物并“恶意拒绝”支付货款,,同时变卖其货物及材料转移资金到企业外账户,被浙中某市的供应商得知后在当地报案,由该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该法定代表人作为诈骗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后隐匿,拒绝到案,公安机关遂发布通缉令,将其列为网逃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叶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通缉后撤销案件
蒋某某合同诈骗罪轻判案
蒋某某合同诈骗罪轻判案
案由:扰乱市场秩序罪
承办律师:李文涛
【案件概况】2018年4月,蒋某某受聘担任广州市某某陶瓷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对蒋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先后被羁押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监管区和天河区看守所。侦查终结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控称,周某某(另案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伙同蒋某某等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280余万元,并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最终认定蒋某某的涉案金额为280余万元,蒋某某蒋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吴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缓刑案
案由:扰乱市场秩序罪
承办律师:李文涛
【案件概况】2020年11月初,在辗转躲避了一个多月后,来自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吴某某在其丈夫陪同下先后二次到深圳和广州找到李文涛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并签订了委托辩护合同,委托李文涛律师为其辩护人(当时吴某某尚未被立案侦查,亦未被网上追逃)。根据吴某某的陈述,本案是一起全国性的传销案件,涉案人数数万人,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主要犯罪地是苏州市且苏州市公安局已对主要的传销头目立案侦查。
吴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缓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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