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辩护,获撤案
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辩护,获撤案
案由: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辩护,获撤案
承办律师:耿帅,梁海洋,谢倩羽
基本案情刘某某系上海某公司某类货品的仓库管理员,任职内,刘某某负责的仓库有部分财物被丢失,后因公司报案而案发。2021年4月7日,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刑事拘留。同时被刑事拘留的还有向该公司配送货物的司机陈某1、另一货品仓库管理员陈某2
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
案由:涉嫌非法经营罪案
承办律师:孙宇,王超强,程向南
【案件概况】张某系某银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2019年1月,北京某科技公司通过张某,以贝某特公司名义与张某所在银行签订《代收付业务合同》,开设公司账户,获取支付接口。北京某科技公司将获取的支付接口链接至某支付平台。在2019年2月至5月间,下游客户通过此支付平台共充值、支付人民币累计人民币2.4亿余元。2019年12月,张某被南通市港闸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
吴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吴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案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承办律师:胡小娟
【案件概况】2022年2月份左右,吴某某在另案嫌疑人肖某的指使下,借用他人信用卡用以截流网络借贷借款人的借款资金,该网络借贷主要由借款人通过国外不正规借款途径获得借款资金。肖某利用他人信用卡、POS机等手段,在贷款人放款的过程中,从中截获借款资金。公安机关认为,本案嫌疑人吴某某涉嫌帮助肖某截获其中涉及多名借款人共计19.5万元的借款资金。案发当时,吴某某在同一时间段分7次,帮助肖某通过由吴某某提供的信用卡和以吴某某名义办理的POS机,将该19.5万元截获归肖某所有。本案吴某某提供的他人信用卡系因其他缘由偶然在吴某某处,且POS机也是吴某某事先因自己其他生意而办理。吴某某在事后仅获得一条价值为320元的香烟为报酬。本案所涉及的其中一名借款人(福州市永泰县籍)在未实际获得借款资金后报案,导致案发。随后吴某某前往永泰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某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由: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承办律师:徐宗新,郑凯方
某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A、B用向广西上家购买的黑骨藤长寿茶原料共生产并销售茶产品19500余罐,销售金额达97万余元(即2016、2017年、2020年的两款产品销售记录总额)。经辩护,公司判处罚金,A判处有期徒刑二年,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某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 1 ... 34 35 > >>
 客服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