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个保法与APP合规应对》
主讲人:孙鹏程
时间:2022年2月23日18:00
地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本期主持:方芳
上海靖予霖刑辩道场第196期于2022年2月23日晚6时准时开始。本期道场邀请了来自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孙鹏程律师。孙鹏程律师专业领域涉及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金融科技、电商等。其深耕数据合规多年,有着诸多数据合规服务的实践案例。
本次讲座,孙鹏程律师先从热点的网络安全事件说起,谈到了当下APP合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紧接着孙律师为听众回顾了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变革。 《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实施后对当下APP合规的影响何在?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孙律师首先归纳了几组相似概念之间的差异,如“数据、个人信息与隐私”、“个人信息控制者与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于APP合规中经常遇到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者的身份问题也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其次,孙律师详细解读个保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三原则——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 而具体到APP合规实务操作,孙律师详细阐述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定、个人信息的跨境运输风险、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业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相关法律责任、排除适用的情形。 讲座中,孙律师也分享了他详细梳理的个人信息相关法律时间轴、工信部、网信办、CNAAC通报透视图、个人信息保护主管部门图。
讲座全程2个多小时,干货满满。课程结束,孙律师还一一解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并选出了最佳点评人。
最佳点评人
王文文律师谈到:孙律师本场有关个保法和APP合规的授课很全面,且专业度很高。但孙律师用浅显易懂的表达与描述让没有理工科学习背景的听众都能听懂和接受,对今后自身数据合规业务的开展大有裨益。
王律师还就“入门APP合规领域的第一本书”向孙律师交流,并就自己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的APP合规与孙律师探讨。
与谈人
贾铭轩律师称孙律师今天的授课内容实事求是,颗粒度很细。其提到了两点感想与两点疑惑。
感想在于:一是通过今天的学习,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包括一些缩略表达的专业词汇、个保法以及网络安全、国家安全领域诸多的法律法规;二是也看到了APP合规领域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未来的前景与可能性是无限的。
疑惑在于:隐私与个人信息的界定有无明晰的区分标准;与APP合规不同,刑事合规很多是涉刑之后才启动的,但APP合规却都做在早期,这种APP合规具体内部操作模式或者说合作模式是怎样的?关于以上两点疑问,也在与孙律师的交流中得到了相应解答。
刘笛律师谈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随着网络的发展急剧增长,国家全面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的事态也非常明显。如果说App合规前些年看来与传统刑事辩护略有距离,但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的刑事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刑事合规业务日益受到重视的现在,本次课程的内容对于刑事专业所也是很有助益的,这是邀请孙律师来分享的初衷。举例一些关联: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刑法条文中的表述非常独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而“有关”二字,就让范围远远宽于其他条款的“国家规定”。再加上信息保护的规定快速出台,侵公罪的辩护专业化、精细化空间很大。
2. 生物识别信息的敏感程度应该如何定义?刑修(十一)第三十八条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联如何?
3. 我所新成立劳动刑事部,传统的劳动纠纷中涉隐私权的问题,在如今刑法的视角下审视会出现哪些新视点?
4. 在计算机犯罪中获取到可能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如何分辨、定性?比如侵入他人摄像头获得的影像数据,应当如何评价?等。
总点评
孙建保副主任称赞孙律师今天从非诉和合规角度给大家带来的授课很专业,让大家收获满满。
对于本次课程,孙主任谈了两点学习感受,一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知识点实在太多太多,二是面对这些知识点,哪怕内容再难、时间再紧张,我们也仍然要去学。为什么一定要去学?因为这些知识面其实正契合了我们靖霖律所现在提倡和践行的“刑事+”的理念。
数据领域就是我们“刑事+”里这个“加”的一个具体方向,不花大力气去深入地学,深入地“啃”,是不可能把这方面的业务真正做好的。从功利的角度来说,当前律师市场“内卷”得厉害,只有让自己成为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才可能在数据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刑事合规是当前方兴未艾的热门话题,以数据合规为例,如果仅仅只是知道刑法典里的相关条文,而不去研究这些问题的刑民分界点、刑行分界点在哪里,就根本不可能把所谓的刑事合规业务做好。
至于如何具体去学,孙建保副主任给出了两条建议:
一是将同类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带着比较的眼光去学。以数据为例,可以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里的相关内容以及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内容糅合在一起学习,既有助于发现其中的异同,又有利于加深理解与记忆。
二是要将理论与实际案例结合起来学。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的内容有时学起来会觉得比较空洞或者抽象,理解得不够透彻,但如果能够在办案实践中去理解记忆,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能起到相辅相成的功效。
作者: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孙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