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律师办理强奸案件的“十要十不要”
主讲人:徐宗新
时间:2023年3月1日18:00
本期主持:张伟伟
2023年3月1日,上海靖予霖第246期道场18:30准时开始,本次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徐宗新主任分享《律师办理强奸案件的“十要十不要”》。
本期道场,徐主任结合大量丰富生动的实例以及一线的办案经验,深入浅出地讲述律师办理强奸案件的注意要点以及需要警惕的误区。靖霖刑事律师全国各办公室百余名同事线上线下聆听了讲课。
一、律师办理强奸案件之“十要”
徐宗新主任首先为我们讲授了律师办理强奸案件的“十要”。
一要了解无罪类型,徐主任根据办案实务经验及曾经热议的经典案例,分析了强奸案的几种无罪类型的认定,包括:恋爱过激型、嫖资纠纷型、设局敲诈型、认识错误型、半推半就型等。徐主任强调,针对以上提及的类型,律师在办理强奸罪案件前应做到心理有数,准确把握案件性质。
二要迅速取得谅解,迅速取得谅解更是办案的关键,无论对案件前期的判断是无罪、轻罪还是刑期较重,都应当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谅解,前期的沟通谅解是为后期辩护取得更大的空间,以及奠定更好的基础。
三要有全面的辩护方案,徐宗新主任指出,应当将案件作各种各样的分析,将各种情况都考虑在内,包括有罪无罪罪轻的情况,从程序辩护、证据辩护、政策辩护等角度,形成横向与纵向的立体辩护方案。
四要辅导家属、犯罪嫌疑人做好各自工作。一方面辅导家属,让其知道案件的运行规律,另一方面辅导犯罪嫌疑人懂法,让其了解法律的前提作出准确的供述和辩解。
五要带女同事参与办案与沟通。从女性角度提出意见,有助于提出全面的观点;其次与办案机关承办人沟通时,如果从女性角度提出意见更有说服力;有女同事在场,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气氛也会更加柔和。
六要研究报案原因,徐主任列举了多个实务中碰到的案件中被害人的报案原因,对于此类报案原因,需要重点考察因果关系,挖掘报案动机。
七要对被害人的状态进行分析,包括醉酒型、被控型、失去知觉型、无知型、事前不知,事后同意型,上述类型均存在半梦半醒之间的情况,要做全面、综合的分析。
八要对强奸的细节进行分析,从脱衣、持续时间、姿势、是否采取避孕措施、如何擦拭、事后态度、报案时间等方面分析案情,尽量挖掘辩护细节。
九要有保护女性权利的意识。持有尊重和保护女性权利的共识,有利于与公检法沟通,达到存异求同的目的,有助于提升辩护意见的说服力,得到满意的辩护结果。
十要有化解社会矛盾的指导思想。无论在案前、案发初期,还是案件处理过程中,均应该保持低位,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向司法机关陈明难处,获得多方支持,争取案结事了。
二、律师办理强奸案件之“十不要”
在充分分析了十个强奸案件中的十个重点且应积极落实的要求后,徐宗新主任进一步分析了十个办案雷区。包括:不要教唆当事人翻供;不要直接找被害人谈判;不要教唆被害人翻证;不要直接在谅解书、和解协议中再次表明是强奸;不要激怒对方;不要认为女方有自愿行为就不是强奸;不要有有辱女性尊严的言行;不要只有无罪一种方案;不要认为女方有过错就不是强奸;不要轻易做轻罪辩护。
徐主任用将近100分钟的时间仔细地为靖霖律师们阐述了办理强奸罪案件的注意事项,从犯罪人、被害人多个角度考虑案情,归纳清晰,通俗易懂,直击要点,也相信通过此次道场的学习,各位律师对办理该类案件都会拥有更清晰的思路,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