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沟通训练提供了素材,参训者一方作为律师,一方作为家属,进行疫情期间电话咨询模拟训练,家属首次通过电话联系到律师,但在当前无法会见的防控要求下,律师该如何接待?
第一组:扮演家属的梁春程详尽地叙述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并提出了诸多问题,扮演律师的刘笛不仅针对事实模糊不清的地方进行了细致问询,还合理巧妙地回答了家属抛出的疑难问题,对无法会见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应的答复,并就法律服务的报价和法律服务方案的开展进行详细讲解。
第二组:扮演家属的杨晓明在介绍案情的同时,也就多方面的专业问题对律师提出了考验,扮演律师的程向南同样回答的有理有据,落落大方,在可能涉及的罪名、量刑和取保可能性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三组:扮演家属的陈治州在陈述案情时也形象地演出了家属的焦急心情,扮演律师的刘华锋则以沉稳的心态和语气予以应对,不仅全面分析了案件走向的多种可能性,也平复了家属的焦虑,给予了家属巨大信心。 上海靖予霖所执行主任宋雷昌律师对本次例会进行总结点评。 今天的三组模拟沟通训练,作为家属的一方都演出了家属的常见心态,作为律师的一方总体都体现出了我们刑事所的专业水平,对案件的分析和对家属问题的解答也都比较恰当。当然在面对疫情暂时无法会见的情况下,接待家属时可以详细分析除了会见之外我们可以做的工作,可以通过综合工作来实现辩护的目的。 对于首次接待,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1.了解案件事实。家属可以为我们提供案情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工作思路的基础,因此接待时应当注意倾听家属介绍的案件情况。 2.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需要对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案件的走向进行初步分析。也就是让家属知晓案件“是怎么样?”“会怎么样?”; 3.初步分析辩点。根据家属介绍的情况,可以分别从定罪和量刑上,对事实进行分析存在的有利点和不利的地方,并简要分析相应的辩点; 4.介绍服务方案。对案件的法律分析是解答“发生了什么”的问题,那么后面应当分析“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也就是后面我们“要怎么样?” 然后介绍针对案件的法律服务方案。 在接待中,律师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在当事人家属介绍案情时,在当事人家属无法表述出重点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穿插发问,以更快速、高效的了解案情和分析案情; 2.不宜过多讲困难,而是要分析如何解决困难。比如疫情期间暂时无法会见,但并不是无法会见就没办法开展辩护工作了,我们应当分析除会见之外我们可以做的工作,以及如何通过其他综合工作达到辩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