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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
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刑法学专业)
核心专长: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涉税类、金融类、职务类犯罪的辩护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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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赵晨皓:对虚开案件中地方政府“财政返还”的违法性分析,及相应的辩护要点 ——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园区模式”为例
2022-05-25
聂斌、赵晨皓:石油变票中的变票企业是否应认定为从犯之探讨
2022-05-25
聂斌、赵晨皓:石油变票行为应当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
2022-05-25
对虚开案件中地方政府“财政返还”的违法性分析,及相应的辩护要点——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园区模式”为例
2022-05-18
石油变票行为应当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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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赵晨皓:对虚开案件中地方政府“财政返还”的违法性分析,及相应的辩护要点 ——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园区模式”为例
在近几年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爆发了一些涉案金额十分巨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几乎都会出现地方政府“财政返还”的情况。由此可见,地方政府“财政返还”已经成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个显著特点。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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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赵晨皓:石油变票中的变票企业是否应认定为从犯之探讨
从本篇文章中能得出的结论是: 1、位于变票链条起点和终点的企业才是真实的交易双方。 2、位于变票链条终点的企业,从变票行为中获得了实际税收上的不法利益。 (1)在连续生产模式中,实际获得了税收上的不法利益的是消费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即炼化企业。 (2)在终端消费模式中,实际获得了税收上的不的法利益的是消费税、增值税的负税人,即用油企业。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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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赵晨皓:石油变票行为应当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
石油变票行为之前均被认定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然而,在最近两三年,律师界却出现了应将石油变票行为认定成逃税罪的观点,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刑法学界、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回应与支持。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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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开案件中地方政府“财政返还”的违法性分析,及相应的辩护要点——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园区模式”为例
园区企业所收到的“财政返还”资金不是法益侵害结果,没有违法性,那就不能将“财政返还”的资金计入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的实际税收损失中,不能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此承担刑事责任,换言之,要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轻、减轻处罚。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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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变票行为应当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
将石油变票行为认定成逃税罪的观点是错误的,其理由在会计、税务及刑法上均缺乏依据。本系列文章将从会计、税务及刑法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证为什么石油变票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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