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霖非法采矿罪不诉案
龚某霖非法采矿罪不诉案
案由:破坏环境资料保护罪
承办律师:梁兴强
【案件概况】2012年6月,嫌疑人麦某雄和谢某坤(另案处理),为了租赁佛山市高明某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之一的20亩闲置地用于开设洗砂场,先与嫌疑人赵某(高明某某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佛山某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商,再由赵某安排嫌疑人龚某霖(佛山某某公司基建负责人)签订合同及看管工地。麦某雄和谢某坤在洗砂过程中,发现该地块下面有大量河砂。麦某雄和谢某坤于2013年2月又找到赵某商议,将租用高明某某公司的空置地面积增至50亩。
罗某华故意伤害罪不诉案
案由:故意伤害罪
承办律师:梁兴强
【案件概况】2020年9月6日晚,被不起诉人罗某华酒后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沿江路银海广场B座1103房内,与被害人吴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期间,罗某华将吴某推进房间,吴某跌倒在地上,致使吴某腰椎等部位受伤。吴某借机跑出客厅打电话向妹妹吴某2求救。罗某华又将吴某拉入房间,用身体压住吴某,吴某反抗。随后,吴某2、李某芬、张某波赶到现场,罗某华打伤李某芬眼睛、咬伤张某波手臂。经法医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芬、张某波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发后,吴某报案控告罗某华涉嫌强奸罪。
罗某华故意伤害罪不诉案
陈某清诈骗罪不诉案
陈某清诈骗罪不诉案
案由:诈骗罪
承办律师:梁兴强
【案件概况】犯罪嫌疑人陈某明与弟弟陈某清(我方当事人)于2014年在被害人刘某钊的增城区新塘镇“康悦布行”打工期间,谎称其舅父徐某坚急需用钱,叫被害人刘某钊借人民币20万元给徐某坚。被害人刘某钊于2014年4月2日转了18.8万元到徐某坚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上,后收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清、陈某明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据及假的借款人身份证。犯罪嫌疑人陈某明、陈某清骗钱后至被抓获归案未归还上述20万元给被害人刘某钊。
汤某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案
案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承办律师:梁兴强
【案件概况】被告人汤某华作为佛山市某某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张某成承诺给予其回扣的情况下,介绍、推荐张某成处理该公司的工业污泥,在2018年至2020期间,该公司将产生的污泥交由张某成倾倒至新丰县回龙镇某陶瓷厂后面空地进行填埋。汤某华从张某成处收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11380元。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
汤某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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