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有效
分享人:梁海洋律师
抓住案眼,切中要害
1、某某聚众斗殴辩护案
首要分子给本案当事人打电话,让带几个兄弟来帮忙,带了20个人到达现场后,临场退缩,被刑事拘留。
看起来,本案的案眼是当事人是否是首要分子,构成犯罪,根据江苏省高院2007年举办的关于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讨会,针对二次纠集行为,能否认定首要分子,意见中做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视情节而定,本案更为集中的争议点应该在于情节的构罪与否,分析案情可知,聚众斗殴人员到达现场后,马上逃跑,应该是最轻的情节,既然法律规定设置了可以不定罪的情形,那么最轻的情节毫无疑问应该不予定罪,该意见被办案人员采纳,当事人得以无罪化处理。
2、某故意杀人刑事代理案
夫妻之间吵架,男方拿起利器对着女方胸口连刺两刀,公安机关定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害人家属及代理人认为是故意杀人行为。
公安机关的办案思路是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本案案眼在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如何理解和适用,而不在于男方是否有杀人故意。根据梁海洋律师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1.0版要求犯罪四要件都满足,面面俱到,而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实践的发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进化到了2.0版,排斥平均主义和面面俱到,强调认定犯罪时,客观行为和实害结果才是决定案件性质的根本原因。利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撰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代理意见转交检察院,改变了定性,实现了法律的正确适用。
3、某日企职务侵占辩护案件
当事人利用人事主管核算工资的职务便利,给已退休或离职的人员发工资,再转到自己账户上,6年的时间侵占公司570万余元资金。
本案案眼在于自首情节的认定,当事人先向受害公司承认侵占事实,在等候处理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上门抓获,这一情节能否构成自首?检察机关认定不构成自首,逻辑在于当事人承认之前,受害公司已经有所察觉,且当事人向公司投案时有私了的要求,并阻挠报案。辩护人逐一破解:根据法律规定,视同自动投案的情形,没有提到公司是否察觉到犯罪行为,只明确提到了办案机关是否察觉。根据案件事实,当事人没有提出私了要求,没有阻挠报案的行为。在辩护意见中着重说理了自首情节的认定,获得法院认可,再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判处了当事人缓刑。
口才训练
题目:讲一讲你的上一份职业(经历)眼中的律师
张铭
对律师职业的初印象来自于听法制频道中律师的讲课,觉得分析问题很到位,职业形象干练。学生时代感觉律师是比较自由的,体现在财务自由和办公自由上,社会地位高。现在则体会到了自由中的不自由,律师受的约束和压力还是很大,但赋予了自己一份法律的荣耀,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会以荣耀为动力,坚定走下去。
贾铭轩
学生期间对律师的感受是说话有条理,自信。在电视节目分析问题时律师水平差距则较大,有的给人观感不好。大学读了法律后,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加深,接触到的律师都很厉害。自己做了律师后,感觉到一些不自由,也适应了这份不自由,承担了法律赋予律师行业的职责。
孔祥君
自己在公安部门时,觉得律师是天然的对立者,对侦查工作造成很多阻挠、麻烦制造者,而且对律师提出的合理意见要付出很多额外的劳动来查实、证据补正者,律师提出的意见有时会成为侦查人员的补证提纲。自己做了律师以后发现,律师对法治事业的贡献是不可缺少的,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付出很多辛苦。
王文文
上一份职业是公司法务,对律师印象不好,因为做事被动和拖沓。在和公司律师打交道的几件事情上,他们都表现出了不太好的职业素养。自己做律师以后,避免这些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事情很多很杂的时候,无法做到完美,但会时时警醒自己以积极主动勤劳的精神面貌做好法律服务。
刘笛
上一份职业在大型企业,接触的公司律师感觉是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困扰。因为他们言之无物,对解决问题并没有很大帮助,价值体现不明显。自己做律师后,以此为警醒,律师业务范围广,行业知识应加强学习。要努力做一个解决问题型的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杨晓明
自己在部队时,工作中与律师接触不多,但有些许崇敬,因此心向往之,对法律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踏入律师队伍后,感觉到律师是需要终身学习、互帮互助、价值感强的职业。
张寒
之前在检察院做文职,与律师接触不多,负责归档时很少看到律师的工作痕迹。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体现更加不明显,有一些案件,由于律师的舆论炒作,反而陷于不利境地。
梁海洋
自己做检察官时,感觉律师“可怜”,原因是地域发展带来的价值认知,当地人普遍感觉选择律师行业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律师的工作价值得不到部分办案人员的尊重,但自己毅然选择律师行业,且对当下处境很满意,尤其是律所的学习和合作氛围,让自己充满感恩的心。
夏颖钰
过去在公安时,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律师。脑力劳动外在表现明显的,十分辛苦,光鲜亮丽的形象可能较多存在于影视剧中。律师的作用体现,不明显,这也是当时身处立场决定的。还有一些律师会把自然发生的结果算作自己的功劳。自己做律师后,有更深刻的感受,要做一个诚实、有价值的律师。
模拟沟通
在这一环节,预设的场景是青年律师遇见知名大律师,做出有效沟通。
有两组演练者,分别是刘笛和张铭、贾铭轩和梁海洋。他们有问有答,展示了青年律师虚心向学、独立思考的面貌,还有一些生活和工作中的困惑问到“大律师”,对方给出了真诚、建设性的回答,体现了对青年律师的关爱和提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