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有效
魏艳昭律师基于其与曾钧泓、李羽柠律师共同辩护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取得的存疑不捕的经验,分享了“网络货运平台的刑事风险与辩护要点”。
魏律师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网络货运行业的刑事风险,包括:乱买发票、物流公司重复抵扣、运输业务与平台错配、利用税收洼地获取财政补贴、无真实业务卖发票、监管不严被骗开发票、白条列支成本等。
由此,魏律师进一步分析了此次所办案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和辩护要点,包括:是否符合国家试点政策、业务模式是否属于虚开、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财政返还是否属于国家税款损失、资金回流是否具有合理解释、最高检《六稳六保》意见如何理解、最高院研究室58号复函如何理解以及开展合规整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最后魏律师总结道,对于此类案件,在实际开展辩护工作时,应当深入研判案情,明确辩护思路、第一时间展开合规整改、及时的会见与沟通工作、综合多方力量,形成合力,以此来争取最佳的结果。
魏律师的分享引发了热烈的讨论。随后,曾钧泓律师也就办案心得进行分享,其总结为研究、坚持与思考。
首先,对于虚开类案件,除了对于法条的理解与把握外,还应对相关的行政立法以及涉税政策有充分的研究;其次,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过程中,应当全面充分的表达辩护观点,并且对于合理的重要辩点应该有坚持的耐心与勇气;最后,常思常新,案件的办理需要有不断思考以及改进的意识,使案件达到更佳的效果。
徐宗新主任对于本次“十分有效”的分享进行了总结。认可了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体现出对于案件办理的专注,对于刑法理论的专业,成为了对于该案的专家。
而三个“专”所凸显出了刑事律师的气质,对于案件的成功办理是不可获取的。同时,徐主任还强调,对于案件的重大且有利的辩护要点,应当优先考虑充分的坚守并予以论证,以达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模拟沟通
此次沟通训练围绕沟通过程中“以问促谈“的技巧把握,要求在不限定主题的场景下展开对话沟通,并在沟通的过程中完成向对方提出20个问题的要求。
参与沟通训练的共两组,分别为耿帅、谢倩羽,以及陈珂扬、田飞。
徐宗新主任也上场,与刘笛律师一起进行了沟通训练的演示。
随后,徐宗新主任就本次沟通训练进行了点评,学会提问是提升沟通能力的重要因素。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可以通过开展此类训练锻炼自己的此类技能。当然,提供沟通能力还需要注意言辞的准确、精练,这不仅能有效降低沟通成本,还是对于沟通的对方的一种尊重,值得注意与练习。
年终总结安排
本次例会最后一项议程,由徐宗新主任进行2021年年终总结工作安排。
徐主任提出,2021年已逐渐步入尾声,各位律师应当进行认真总结。为此提出如下要点,供各位在进行回顾与展望时参考。
对于回顾,当看“来去自得其乐”。
来:即2021年度自身案源、收入来源的梳理与总结,进而思考如何维持、维护并发扬光大;
去:即时间都去哪儿了,从身体时间以及精神时间两个层面,思考自己2021年的时间及心思花费在何处;
自:即2021年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及喜欢的事实是否已经践行或完成;
乐:即2021年是否快乐,此处的“乐”与“顺”不同,并非基于吃穿不愁,顺风顺水的满足,更在于一种精神感受,甚至是一种遇到困难,面对并克服的一种收获感。
对于展望,当为“内外信己达人”。
内:即内练内功,扎实掌握业务技能,参加内训,完善自我;
外:包括纵与横,即积极拓展自己横向的交际网络,以及纵向的沟通渠道;
信:即信仰与信心,对于未来,应当有自己相信和追求的目标与信仰,同时,还需具备“干一样成一样”的信心;
己:即自己,在生活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标准和把握;
达人:即做好自己的情况下,能与同事或朋友进行分享。
回顾与展望不仅是对既有经验与不足的总结与反思,也是对未来目标与期待的树立与追求。徐主任强调,各位同事参考上述要点,及时并认真开展自我2021年度的回顾与2022年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