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律师涉刑资产处置业务若干实务问题
主讲人:孙宇
时间:2022年6月22日18:00
地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本期主持:唐燕
6月22日晚,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第212期刑辩道场在线上线下同步开讲。本期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宇主讲《律师涉刑资产处置业务若干实务问题》。
孙宇主任的课程从涉刑资产处置的特点、涉刑资产处置的难点、涉刑资产处置的原则、涉刑资产律师代理要领四个方面展开。
涉刑资产处置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适用法律交叉,二是商业因素交叉,三是利益诉求多样。
涉刑资产处置的难点,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主要是法律规定模糊、诉讼权利缺失、救济途径不畅、涉案资产范围模糊、执行推进障碍多。从实践层面来分析,主要是维稳压力较大、利益冲突严重、趋利性执法、办案机关主观能动性较低。
涉刑资产处置的原则,一方面,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包括诉讼利益、资产利益、商业利益;另一方面,要懂得适时妥协,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向司法现实妥协,向各方利益妥协,向商业目的妥协。
涉刑资产律师代理要领,一是确立涉刑资产处置目标,二是深入了解商业运作模式,三是团队配合发挥优势,可与民商事律师团队、资产处置团队合作,四是跨界思维解决问题,准确把握刑事与其他领域的交叉问题,五是与办案机关及时沟通,跟进案件进展。
最后,孙主任通过九个案例,深入讲解了涉刑资产处置的特点、要点、难点,并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从实务出发,提出涉刑资产处理的总体方案。此次课程为大家在今后业务开展中,开拓类似业务、拓宽刑事业务范围提供了新的思路。
最佳点评人
孙主任说涉刑资产处置思路要开阔、灵活、创新,我也总结三个利益,一是被告人的利益,二是被害人的利益,三是商业利益。同时我也想向孙主任请教,在实务操作中,如何权衡多方利益。
与谈人
我讲三个原则,第一就是主张权利、承担责任,作为律师,我会建议当事人在处理涉刑资产的时候,既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第二就是勤快,涉刑资产处置是一个难点,在我们没有办法做整体资产规划的情况下,点对点的突破也是一种思路,这就需要我们律师和承办勤沟通、勤跟进。第三就是要有预先思维,这一点我们都要向孙主任学习,任何一个案件刚刚案发的时候,就对整个案件流程有预判,并对涉刑资产进行分析,甚至今天提到了一个奇招——必要的时候可以主动要求查封,以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总体来说,涉刑财产处置方面的问题比“办法”多,总体表现:
第一,依据少。涉刑资产的执行在依据方面,从我国刑法、刑诉法、民法典等来看,都很少有特别明确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权利侵害的救济方面,如被告人合法财产不当的查、扣、冻;案外人财产的侵害救济等等,均缺乏卓有成效的法律依据。
第二,定性难,什么是刑事涉案财产,也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常见的所谓涉刑财产,包括被害人合法财产、违法所得、作案工具等。接着张永律师以套路贷案件中,被害人房产被犯罪嫌疑人占有,进而又被第三人合法购买的情形为例,此时法律是保护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并非一味当然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那这时,对于被害人的财产,经过正当的民事程序处置,就不再是涉刑财产了。
第三,冲突大。这里包括司法机关的冲突、刑事民事执行之间的冲突,案内案外人之间的冲突等等常见几种类型。比如,对于共有财产涉刑问题,既要保护被害人利益,又要保护案外第三人合法财产。比如抵押优先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分配问题,如何平衡?这里面就涉及很多问题。
第四,变现难。比如房产执行,实际有清房的难度,执行时间也十分冗长。再比如股权的执行,到最后拍卖,往往价格较低等,都面临变现难的问题。
总点评
刘院长结合其曾经办理过的案件,对涉刑资产的处置谈了三点看法:
一是要找准方向。涉刑资产的处置虽然通常在执行阶段进行,但其处置的资产往往是案件审判部门所决定的,因此虽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要彻底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审判部门作出决定。比如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将涉案财物认定为赃款赃物明显错误,从而提出执行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二是要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名称、金额、数量、存放地点及其处理方式等。因此,权利人或案外人如认为不应被追缴财产的,一定要积极参与审判,通过参与庭审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以免等到执行阶段再提出异议时还需要经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徒增难度,尤其是在判断某涉案财物是否因被善意取得而不能追缴的时候更为必要。
三是要努力争取。在涉刑资产的处置上,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有些地方会出台执法意见,但这些执法意见并不统一,如果遇到不利于辩护时,要努力争取,不能放弃。比如在非法集资业务员的退赔范围上,有的地方规定应当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退赔责任,除应当依法追缴其获取的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外,还可以责令在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但也有地方认为,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与民事诉讼中共同被告对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所区别,追缴或者退赔违法所得不属于民事赔偿诉讼,不涉及民事连带责任的问题,应以行为人实际的违法所得为限,尚未追缴或者无法追缴的,可以依法责令退赔,退赔亦应以实际违法所得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