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刑事办案中的常见误区》
主讲人:张烜墚
时间:2021年2月3日18:30
地点:上海靖予霖腾讯视频会议室
本期主持:胡小娟
2021年2月3日晚18点30分,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第144期刑辩道场如约而至。本期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张烜墚律师主讲《刑事办案中的常见误区》。
张烜墚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从刑事辩护中最容易出现的十个误区出发,结合“逻辑论证有问题、遗漏辩点、辩点太多太散、检索不到位、不调取录音录像”等容易出现的其他12种问题,化抽象为具体的为听课律师讲述了在辩护中要特别注意和极力避免的“误区”。
张律师指出,无论是“没有搞清指控事实”,“认为没有指控责任”、“和承办人说出对当事人不利的点”、“认罪认罚案件不研究量刑”,还是“二审案件只在法院进行辩护”、“定罪思维重”、“只就案论案”、“形式辩护”等,都是刑事办案中常见的误区,工作中如果出现这种错误,对于辩护来说可能都是致命的。例如,针对“认为没有指控责任“这个误区,张主任强调,辩护中光提出辩点是不够的,还要具有一定的证据支撑,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的原因相当一部分都是“没有证据不予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辩解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大部分疑点在卷宗里没有印证或者印证很差的时候,要引起辩护律师重视,可以通过会见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等途径排除疑点。若不积极取证,仅就案论案很难取得突破,难实现有效辩护。
在青年律师如何将案件办好的问题上,张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成长经验。他指出,年轻律师要在阅卷上下功夫,要把卷宗吃透,要用心办案,找到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另外,要充分检索,多研究判例,在别人的辩护经验中找到对自己的案件有利的思路。张律师还特别提醒,“案件无大小”,越是看似简单的案件,越容易出错,青年律师不要忽视自己手中的任何一个小案例,办理刑事案件要有怀疑一切的态度,当然也要避免盲目怀疑。最后张律师强调,青年律师Hold住当事人的制胜法宝永远都是过强过硬的专业能力。
张烜墚律师在爆出“办理刑事案件不得麻木”的金句之后,今日又与大家分享了两点心得:“把办案当成自己的事业,把案子当成自己的作品,相信努力终会有回报”、“别人出钱是为了让我们做他们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完工作要问心无愧”。
与谈人: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曾钧泓
曾钧泓律师表示张主任今日的精品宴席,不但食材丰盛,授课内容涉及到刑事辩护方方面面,让我们形成了辩护的思维导图;调料充足,针对每个问题都有实际的案例给予启发,也给了我们相应的对策;更重要的是色香味俱全,今天所讲的误区都是辩护中常见的问题,我们可以直接消化和食用。结合讲课内容,曾律师也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第一点不要有过强的带入感,对于各种不同情况的当事人,作为辩护律师同情归同情,理解归理解,但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第二点,就像张主任所说办理刑事案件不得麻木,要保持无罪的思维,对案件要保持新鲜感;三点就是不要不突出重点,庭上辩护的时间有限,在口头辩护的时候不要太多层次,要重点突出。在庭审中,我们要同时准备书面辩护意见,这种利他思维,更有利承办人记住我们的观点。
与谈人: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王文文
结合张主任的讲课内容,王文文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体会:首先办案中陷入“二审案件只在法院进行辩护”这样一个误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办理二审案件若只跟法官沟通,而没有跟检察官沟通,会导致在庭审中争议很大,存在较大的“维持原判”的风险;其次是避免陷入误区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她曾办理的一个案件,在接受二审案件委托后,通过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后在庭审时,出庭检察官认为事实不清,建议发挥重审,最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再次,针对张主任提出的要大量检索的问题,王文文律师也表示,例如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通过检索类似案件的量刑能够实现更有效的辩护。最后,王律师建议青年律师要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不但能缓解心理压力,还能得到心理上到支持。
总点评人: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宋雷昌
宋雷昌主任对张烜墚律师今天的课程表示高度的认可,每位听课人都能从今天的分享中收获良多,张律师指出的“误区”也是办理刑事案件中常遇到的核心问题,能使大家对比自己的辩护过程总结经验。宋主任结合讲课内容,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针对“如何弄清指控事实,怎么去做针对性辩护”的问题,宋主任提出办理案件首先要通过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文书材料来初步了解指控的核心事实;其次是要“及时沟通”,如果忽略与承办人的实时沟通,只针对书面材料进行辩护可能不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另外,也要特别注意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的观点。宋主任指出作为辩护律师要摒弃“定罪思维过重”的错误逻辑,每个案件都能挖掘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辩点;办理案件不仅仅要深入研究案卷事实,更要全面考虑和分析案外因素。宋主任还强调辩护律师要有“把当事人当作家人”的意识,并要善于依靠团队办案、重视侦查阶段的辩护等,这些都是取得最佳辩护效果的有利途径。最后,宋主任建议大家要认真消化、吸收张律师的本节课程,针对这个课件要深入思考,形成自己的思路和辩护特点,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作者:张烜墚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常务副主任、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