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
  • 25
刘钟歆:专业承载未来,专注蕴含价值——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未来走向
回顾中国刑事辩护四十余载的历程,以往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律师的标签,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寻求律师帮助时都会以是否为专业刑辩律师为前提。而如今,这种标签化的选择已逐渐被专业化所替代,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开始逐渐注重对特定罪名、特定领域专业刑辩律师的选择,例如:涉税案件刑辩律师、走私犯罪刑辩律师、毒品犯罪刑辩律师、金融犯罪刑辩律师等等。所以,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已经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队伍建设的主旋律。刑事辩护专业化是律师的选择,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时期司法实践的要求,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中律师队伍发展的应有之义。

回顾中国刑事辩护四十余载的历程,以往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律师的标签,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寻求律师帮助时都会以是否为专业刑辩律师为前提。而如今,这种标签化的选择已逐渐被专业化所替代,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开始逐渐注重对特定罪名、特定领域专业刑辩律师的选择,例如:涉税案件刑辩律师、走私犯罪刑辩律师、毒品犯罪刑辩律师、金融犯罪刑辩律师等等。所以,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已经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队伍建设的主旋律。刑事辩护专业化是律师的选择,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时期司法实践的要求,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中律师队伍发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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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早已突破50万人(截止2020年底,其中专职律师42.44万多人,占81.23%,兼职律师1.35万多人,占2.59%,公职律师5.91万多人,占 11.32%,公司律师1.61万多人,占3.09%,军队律师1500人,占0.29%)的律师队伍中,如何生存、发展、脱颖而出,让自身价值得到有效实现,能真正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每一位律师都要面对的问题。如今,律师专业化、行业化已经是一种趋势,在数年前刑辩律师是一种标签,但如今刑辩律师中又细分为很多专业领域,各个领域中都已涌现出很多著名律师,比如研究金融犯罪的钱列阳老师,研究毒品犯罪的曹春风老师、尚权所张雨老师,研究涉黑犯罪的王亚林老师、贾慧平老师等专业领域内声名卓著的专业化律师代表,是我们敬仰、钦佩的前辈。

笔者作为草原狼毒品犯罪辩护团队的核心律师,是以毒品犯罪辩护团队与研究为专注的方向,着眼于全国范围内的毒品案件,希望通过本文来共同探讨一下刑事辩护专业化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思考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在未来的道路中,刑事辩护专业化何去何从!下面,就从刑事辩护何以专业化、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未来发展等方面,并结合自身走刑事辩护专业化道路以来的感悟,一同探讨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未来走向。

一、刑事辩护何以专业化

何为刑事辩护专业化?目前可能没有统一的官方概念,有人认为专注刑事辩护即为专业化,但目前已经转向为类罪名专业化的格局,且很多律师对于专业化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笔者通过专业化研究毒品类案以来的感悟,并结合徐宗新老师对于专业化的见解,总结认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群体,通过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实践一门和理论探索,形成刑事辩护的标准,对某一类(或几类)罪名专注的深入研究且具备该领域深层化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合法权益,使之成为职业,可以进行客观评价,其社会价值得到广泛认可的过程,即为刑事辩护专业化。

也许在很多律界同仁眼中,律师是一种职业,专业度高的律师办理的案件多一些,收益相对多一些;然而法律世界中很难面面俱到,当事人的需求已从综合类律师转化为专业律师。

首先,刑事辩护专业化是市场化的必然趋势,是当事人的必然选择。对于当事人而言,找律师犹如找大夫,可能乡村医生、赤脚郎中什么都可以治,会输液、会针灸……但未必能够对症下药,更未必实现对各种病症进行深入研究,现如今很多就医者针对不同病情都会选择专科医院、专科医生。曾经很多医院分为内科、外科,如今各大医院都划分成心外科、心内科、口腔科等专业科室,同时涌现出了大批的专科医院,比如阜外医院、疼痛病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等。律师也一样,遇到具体案件聘请专业律师已经是一种尤为突出的趋势。

绝大部分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网安大队,甚至还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由地市级公安局(处)成立专门的网络犯罪侦查分局、税务犯罪侦查分局等;而法院系统也成立了很多专门法院,很多法院的刑庭都在进行专业化区分,有负责传统犯罪的刑事审判庭,有负责经济犯罪的刑事审判庭,不仅刑事辩护在向着专业化发展,很多政法机关都在进行专业化改革。

其次,刑事辩护专业化是律师定位优化的选择之一。专业化不仅仅存在于刑事辩护领域,整个律师界都在进行专业化发展。比如:专注破产案件的尹正友老师,上海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建工业务,可能某一领域的专业律师在某一地区的案源不一定很多,但作为律师,不只是做某一地区的律师,律师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律师职业地域不受限制,这就告诉我们,要放眼全国,放眼整个律师行业。我们做的不只是某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要做着眼全国的专业化刑辩律师。  

第三,刑事辩护专业化与传统刑事辩护的不同。

就笔者所研究的领域——毒品犯罪而言,普通的律师遇到涉毒犯罪案件,可能都会从主客观问题、既未遂、量刑情节、类推比较、轻重列举等角度和方式去入手,然而这种方式往往不能触及到案件的核心——案眼。实践中涉毒案件较为常见的是涉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麻古等案件,一般情况下很多律师接到案件后都会考虑主观明知、既未遂、自首立功等问题,然而在专业化律师的眼中,毒品的鉴定、案件的来源、侦查行为是否合法等才是案件的核心。从研究的角度来看,以毒品数量定罪处罚的案件中,毒品的鉴定是核心问题,由此衍生出的很多细节都是我们进行辩护的要点,主要体现在毒品的扣押、提取、称量、取样、送检程序等,概括说来,扣押的地点、人员、见证人、时间,提取地点、人员、措施、同步映像等,扣押后的保管措施、人员,称量的地点、人员、设备、空气、电磁干扰等,取样的设备、取样后的包装、取样后的封装与保管,送检的人员、接受人员、送检时间……接下来是案涉毒品疑似物的鉴定问题: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实验室是否合规,使用的检定标准是国标、行标还是实验室标准,具体实验过程中的载气气体、载气量、真空时间、进气时间、试剂、质谱仪、色谱仪还是质谱色谱联用、色柱高度……(在此不过于具体阐述),往往通过专业化的分析和研究,案涉毒品疑似物的鉴定都会证实存在重大问题,即案件的核心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第四,为什么要坚持专业化?一个标的五千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一定就比一个标的200万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更简单。笔者也遇到过一个商标的五千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一定就比一个标的200万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更简单。笔者也遇到过商事律师做家事案件时,对公司法和婚姻法分不清楚,也不知道发生竞合要如何处理,坚持要分割公司资产,法官反复提醒这是离婚案件,非要把离婚案件中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案件直接当成公司股东之间的诉讼。笔者遇到最多的是一个民商律师做刑事案件,生活中日常表现、强调主观认知以及既未遂问题,有些律师直言其未找到案眼,甚至就是初偶从的“套路辩”,虽然这类辩护意见大多会被采纳,但是对于案件的定性以及量刑似乎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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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作为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律师,认为坚持专业化的因素在于:

(一)塑造专业品牌。

我们所熟知全国闻名的刑辩大咖,有哪一位是“万金油”律师呢?笔者遇到过的,反而都是在刑事辩护领域内造诣很深的律师。在前部分,笔者提到过,如果坚持专业化就要着眼于全国市场,专攻某一领域的案件,那么自然专业品牌的塑造是非常迅速且非常独到的,笔者目前所接受委托的案件中70%是毒品案件,其余是其他刑事案件。而就在这70%的毒品案件中,几乎都是慕名而来,接到电话的第一句就是:“你好刘律师,你是专门做毒品案件的律师吗?”......如此来看,如果专注某一领域,可以快速的提升律师专业品牌力。

(二)让当事人更加信赖。

以网络犯罪来说,一位“万金油”律师和专业从事网络犯罪辩护的律师相比,什么是区块链,应用于什么领域,什么是信任证书,什么是流量劫持,什么嵌入式,什么是DNS劫持,什么是DoS(Denial of Service,拒绝服务)攻击,什么是DDoS攻击(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分布式拒绝服务),什么是反射型DDoS攻击,什么是肉鸡(也称“肉机”、“傀儡机”),什么是Ping,什么是流量清洗、黑洞,什么是封堵.....?这些概念对于一个专注网络犯罪案件的律师而言是必须知晓的,与当事人会见或者办案机关沟通时非常顺畅,但普通律师恐怕很难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所以面对具体案件,当事人家属以及当事人本人都会选择熟知案件领域内知识的律师。所以,专业化可以让当事人更加信赖。

(三)突破传统竞争格局。

目前在很多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历史悠久的律所比较受欢迎,几乎80%的案源被这些老前辈律师所掌控,那么作为新时代律师如何生存才是关键。笔者认为律师接受案件委托,不能论资排辈,要以专业技能和服务效果为第一选择,同时也是新时代律师的发展方向。那么作为青年律师,我们要如何打破这样的竞争格局呢?笔者认为,必须要走专业化道路,坚持某一领域的专业化纵向研究,将案源立足点放在全省(直辖市、自治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在专研领域内深耕,短时间内凭借专业领域内的特长与优势,获取一定数量的优质案件,这样既解决了生存问题,又提升了专业品牌力。很多人认为青年律师专业化道路属于剑走偏锋,但笔者认为,另辟蹊径、别出机杼可能更为贴切。

(四)在专业领域内纵向研究,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就笔者所专注研究的毒品案件而言,不敢说非常专业,但至少可以让大多办案人员认同。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公安机关在制毒工厂查获了大量甲基苯丙胺(数百公斤),直接以制造毒品罪立案、移送。这看上去似乎没有问题,如何辩护才是关键。我们都知道甲基苯丙胺(一类管制精神药品,C10H15N),与海洛因的比例相等,贩卖50克即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近几年毒品黑市中又出现了苯丙胺类衍生物—甲卡西酮(一类管制精神药品,C10H13NO),俗称盐浴、丧尸药、长治筋等,从化学式不难看出,二者非常相近。通过当事人的供述得知,他们要制作的最终产物是甲卡西酮,即核心目的是甲卡西酮而非甲基苯丙胺,那么虽然出现了毒品,但不是目的物,是不是犯罪未遂?答案是肯定的,是犯罪未遂,此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死刑。用毒品作原料时毒品只是原料而不是毒品故意犯罪追求的结果物,被告人的犯意还在追求那个不值钱的原料,所以结果物的出现因为被告人不知觉而不应该归罪于被告人。

咖啡因属于二类管制精神药物,与海洛因的比例是4000:1,笔者调取卷宗后发现鉴定存在致命的问题,鉴定标准适用错误——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专业规范要求,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是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目前我国在涉毒领域内没有咖啡因的检验国标,只有食品领域内有国标,而该案适用的是《缴获物品中海洛因的检测》JD/Y JY01.01-2013、《疑似毒品中氯胺酮的气象色谱、气象色谱-质谱检验方法》GB/T29637-2013,海洛因、氯胺酮的分子量、熔点、常见形式、离子阱飞行时间、M+H的峰值、离子质荷比(M/Z)、前体离子质谱图(MS)完全不同,用海洛因和氯胺酮的检测方法检验案涉物品无科学根据。而后,鉴定机构也出具了情况说明:前述方法是经过禁毒总队认可的,也说明不能采用食品领域的国标进行检验,然而笔者曾参与辩护的其他案件中,该鉴定机构就适用了《GB 5009.13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鉴定机构出现了重大矛盾,最终法院对相关的辩护观点没有回应(主审法官私下表示认同,出于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不得已而未采纳辩护意见),但是却在量刑的问题上给予了充分考虑,从有期徒刑十五年降到了十年。

对于刑事辩护,只有纵向研究、深入探析才能知道案件的核心问题,才能够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否则会促使法院直接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判决,何以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所以,坚持专业化纵向研究,方得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五)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一个律师的经历是有限的,笔者见到过一名综合律师一年承办案件80余件,所承办的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经常会出现法律关系适用不当、辩护思路混淆等情况,就精力而言是很难全身心投入,在收费方面也很不理想,80余件案件的收费总额不足四十万元。

如果是专注一个领域的专业化律师则很难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研究的领域是专注的,只要是涉及相关领域的,不需要过度查阅法条、司法解释等,都在律师的脑海中时刻可以检索;其次,接待当事人家属(委托人)时可以达到非常专业的水准,也可以真正给予家属一定程度上的安心;第三,在专注领域内的单个案件收费可以提高到一定标准;第四,坚持专业化领域后案件的确会少一些,但是可以让律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每一个案件的细节,尽最大努力办理每一个案件。

律师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不仅是我们所追求的,也是当事人所希望的,同时也是职业道德所要求的。有的人认为我在做一件案子,像作比成样,尽力而为;有的人认为我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不能因为我的疏忽让当事人蒙受冤屈,我要竭尽全力;还有的人认为任何一个案子都必须用心对待,全面审视,宏观对待,微观把控,同时也是推动法治进步、保障司法公正的参与者……

每一次的会见笔录,拿到材料后的阅卷笔录,庭前准备的质证意见和思维导图,庭审中发表的辩护意见……都是律师在刑辩领域中的智慧成果。然而,它能否有说服力而被法庭采信、被公诉人认可、被历史所记录,完全取决于辩护律师本身的心态。一份辩护词,律师都觉得可能不被采纳,那么它很可能是尽力而为之下的产物;如果律师会被自己的辩护意见所感染,它一定是竭尽全力的杰作;如果能够被司法机关采信、认可,并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乃至于成为经典,那么这一定是刑事辩护的艺术佳作。

二、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未来

目前,绝大部分的中国律师在从事普通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务,只有少部分律师能够从事新兴行业、高科技等领域的法律事务,而坚持专业化的律师更是少而又少。为适应二十一世纪法律人才的整体素养的提升,以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对律师队伍的总体要求,律师专业化、刑事辩护专业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且会更加卓越。

(一)刑事辩护专业化是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既给我国各行各业带来了机遇也同时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律师行业也是如此,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当那些有着先进管理经验和服务意识,有着精深的国际法律专业知识和良好分工的世界知名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压力来临时,中国的律师及律所如果继续以广而范的服务面和单兵作战来应对,势必难与之抗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政法队伍专业化的推进,虽然与本文所阐述的专业化是不同层面的表述,但内涵和方向是一致的,政法队伍都在推进专业化,尤其提升法律素养方面的专业化水平,这就要求律师队伍必须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刑事辩护更加要提升专业化素养,人情案、关系案即将成为历史,要打赢每一场辩护的攻坚战,必须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走专业化道路是历史的必然,是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同时,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的目标,2022年,全国律师总数达到62万人,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达4.2名。以十年为周期,2010年底,我国有20.4万名律师;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律师总人数达到52.2万人,十年时间,律师人数增长近270%。按照这个递增速度,2030年左右中国律师可能超过100万人,20年间中国律师行业将有80万以上新加入行业的律师,这些性价比高、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劳动力形成了法律服务市场“新的供给”,这将倒逼法律服务市场自我完成供给侧改革,推动法律服务供应链的升级和需求端变化。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出现及发展,便是应对法律服务市场自我革新的重大举措。

所以,刑事辩护专业化是一种趋势,是一种法律服务市场的自我革新,是律师服务市场中自我升级的高级竞争格局,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二)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将成为当事人的首要选择。

一个包治百病的医生不一定是专业医生,同样,一个各种案件都办的律师也不会是为当事人所认同的专业型律师。试问,如果一个律师打广告介绍自己,说自己既擅长办理房地产案件,又擅长办理金融、证券类案件,还同时能够代理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以及医疗纠纷案件等,这样的律师会得到当事人的青睐吗?

首先,人不可能实现全能的,律师同样不可能是全能律师,在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可能实现全能。体坛明星都是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有体操全能,有铁人三项等,但是没有体育全能、奥运全能的冠军;汽车维修行业中,有很多专修BBA车辆,专修某某品牌的,还有专门配钥匙、专门做四轮定位、专门卖轮胎的;包括我们所敬仰的法学教授、法学家,都是专注于某些领域的教授、学者。另外,什么都懂近乎于什么都不懂,因为每个专业领域都是浅尝辄止;如果是这样的律师选择其承办案件的可能性也会降低,委托承办的也大多是简单案件、常规案件,进而收费也会比较低廉。

在一线城市,或者其他地区较为重大、典型的案件,委托专业型律师的概率非常高。比如涉及扫黑除恶的案件,很多律师不敢接,即便能够接受委托的,大多都是从犯类等级的,就是走过程序,陪一下当事人;表面上来看似乎是办理程序太繁琐,实际上真实的原因是什么?是办不了!!!但又为什么有很多律师敢接、能接、甚至专接扫黑除恶的案件呢?因为专业!比如,广东崇善律师事务所贾慧平主任,在扫黑除恶攻坚斗争期间,办理全国各地数十起涉黑涉恶案件。说到这里,笔者要谈一下恩师——草原狼刑辩团队的创始人曹春风老师,他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注册(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一个生活在大草原的律师何以成为毒辩大咖,刑事辩护专业化的领头人?答案很简单,就是类罪名专业化!笔者曾经还在思考,在呼伦贝尔执业的律师如何能在全国各地专注办理毒品案件,自从与曹老师接触后才得知,专业化的魔力如此巨大。

人情案、关系案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因为法治建设在逐步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在逐步推进,刑事辩护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以后,当事人要委托律师一定是趋向专业化律师,而不是万金油律师,更不会是勾兑律师,除非案件较为简单明了、实报实销的案件、或者家属无能为力的案件,但凡当事人或家属有选择的能力,一定会选择专业化刑辩律师。

所以,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将是刑事案件当事人的首要选择。

(三)刑事辩护专业化与综合律师将长期并存、协调进步。

所有律师都要走专业化之路,万金油律师就没有出路也不是必然,全部实现专业化也不现实,毕竟律界还是需要很多综合性律师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个县城只有几名律师,他们没办法专业化,都是熟人、甚至很多是亲戚来委托,只能做一个综合性的律师。

家属的支付能力往往是律师类型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不过,随着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的试点到全面实施,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1.1实施)的颁布,无论是自行委托、还是法律援助,亦或是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等,几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有律师的参与,在这样充分保障人权的刑事政策下,专业化律师做专业化的辩护,相信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同样也会负责任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和见证,形成一个立体化保护人权的基本模式。此外,在庭审和日常工作中,综合型律师的作用的社会价值是不容忽视的,普通律师与专业化律师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所以,刑事辩护专业化与综合型律师将长期并存、协调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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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辩护专业化未来将更加精细化。

随着刑事辩护的发展,如今各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已经走在刑事辩护的最前沿,而且综合型律所也逐渐打造刑事团队,刑事专业团队也在区分各类犯罪的办理方向。然而就在刑专所的内部也进行了很多专业团队的划分,这样的律师团队或个人,直接选择了类罪名纵向研究。还有一些综合所的律师也在进行类罪名专注研究,至于诸多专注某类(某个)罪名研究的律界前辈暂不赘述。由此可见,类罪名纵向研究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往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律师的标签,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寻求律师帮助时都会以是否为专业刑辩律师为前提;而如今,这种标签化的选择已逐渐被专业化所替代,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开始逐渐注重特定罪名、特定领域专业刑辩律师的选择。所以,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未来发展道路中,类罪名专注研究将更加精细化、精准化。

(五)刑事辩护专业化未来将迎来源自国家层面的管控与划分。

1、众多行业都存在着专业化区分。任何一个行业的兴起、成长、发展,再到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都经历粗放式发展、淘汰式竞争、精准化定位、国家管控等多个阶段。比如,保险业的发展也经历了很多曲折,从1958年停办,1980年恢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1982年恢复人寿保险业务,再到1995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现如今,保险业已经从国家层面进行了基本的专业划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以及再保险业务,之后又细分为,普通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海运保险公司等,人寿保险业务如今也细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公司、健康险、养老险等专业主体公司,保险销售领域同样细分为中介公司、代理公司、经纪公司等。

再比如,司法鉴定领域,在执业登记的层面也进行了基本的分类,目前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明确提到的法医类司法鉴定、物证类司法鉴定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三类司法鉴定业务外,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范围还有计算机司法鉴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税务司法鉴定、农业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等等。其中法医类司法鉴定可细分为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物证类司法鉴定则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2、从行业到产业的带动,铸就律师专业化道路的升级。律师行业早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办理诉与非诉案件的代名词,如今针对律师行业的服务产业已经形成非常大的规模,案例、法条等检索,案源对接,律师个人广告(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大数据检索、企查查等,律师行业的发展带动了一个法律服务产业。在如今各种大数据检索、5G飞速发展的时代,律师的专业度与知名度几乎是透明的,一个律师办理过多少案件,一键探明。因此,要做刑事辩护专业化律师,一定要坚持专业化领域的纵深研究,否则大数据会将你的信息遗忘。

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律师队伍是一支重要力量。在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同时,也是在检验律师队伍的服务水平能否适应依法治国伟大进程对律师队伍服务质量的要求,进而通过法律服务市场对律师服务的方式、标准、形态、类型等作出应有的选择。换言之,正因为刑事辩护全覆盖,才更加能够体现出专业化律师的不同和优点,自然就会涌现出大批的专业化律师队伍,同时也法律服务市场也会保留一定数量的综合型律师来服务于轻微、简单的受众群体,长期发展与并存,得以适应市场的选择需求。

4、在行业发展带动产业化的今天,再到未来专业化与综合型律师并存,都是通过法律服务市场的自然选择而实现,待市场选择逐步成型时,在国家治理层面一定会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对律师进行基本的分类,从而使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不再艰难,可以直接通过律师专业方向进行选择,而法律援助也会进行有效的分类,将具体案件指派专业律师承办,从而实现刑事辩护的全面覆盖,民事纠纷援助细微化,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律师专业化是未来国家治理层面以及法律服务市场中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事人的必然选择。未来,刑事辩护专业化定将成为主导力量,带动刑事辩护的进步,适应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趋势,更加符合二十一世纪法律服务市场的蓝图规划。

三、结语

本文旨在阐述刑事辩护专业化的缘由以及未来走向,可以说是笔者几年来专注毒品案件研究与辩护工作的感悟。正因笔者选择专业化研究,在刑辩思维、技能等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效,同时也得到办案机关的认可。选择专业化道路,的确需要舍弃很多,但可以让我们收获更多、更深层的东西。专注一件事,一定会把事情做好。

从工业革命到信息时代经历了几十年,然而信息时代到数字时代再到新技术时代,不到十年的光景。在刑事司法领域中,互联网法院的诞生、智能化办公律所、公安机关专业侦查分局的诞生,新时代律师行业的发展与创新必须跟上刑事司法改革的脚步。

对于每一位从事过刑事辩护的律师或者刑事辩护专业化律师而言,把每一个案件都当做是一件艺术品去精雕细琢,让每一个案件成为一件艺术品,让刑辩成为一门艺术,便是成功的基石。律师要积极参与推进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参与者。

专业承载未来,专注蕴含价值。


作者: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刘钟歆

相关律师介绍
刘钟歆
刘钟歆
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
中国药物合成毒品研究分会委员
核心专长:专注刑事辩护,重点研究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案件等疑难、重罪领域。曾在各大论坛发表《刑辩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的进一步保障》《金融犯罪个罪成立条件与辩点》《新技术时代下刑事辩护的新格局》等论文并获奖;入围2020法治新时代十佳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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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概况】郝某伙同其他人(四人)以收购废铁为业,经常竞标收购矿企的废铁等物料,但由于受市场行情波动,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后几人商议通过打点或者其他手段,减少出场重量,空车加重等方式,并从网上购买地磅干扰器,在第三处中标煤矿拉运时即被发现。郝某与另外一人当时在场,配合矿方调查,报警后在现场等待。经过侦查后,五人之前还实施过同样手段,共计获利150余万元,第三次被查获时未拉出废铁,进而无法计算数额。郝某被刑拘后,委托至承办律师。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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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贩卖毒品(咖啡因650公斤)
  • 韩某某贩卖毒品(咖啡因650公斤)
  • 【案件概况】韩某数年前结识一名朋友李某,后李某多次说手中有咖啡因货源,如韩某有需要或者有销售途径,可从重赚取高额利润,并多次打电话要求韩某帮助销售,韩某多次拒绝。一次打电话时被韩某的连襟贾某听到,于是贾某希望倒卖咖啡因,并多次找到韩某要求提供电话,以获取咖啡因货源。韩某出于亲情、无奈应允,韩某拒绝参与具体交易,只是牵线,但李某对韩某信任,对贾某不信任,只能有韩某出面商定价格、数量等具体事宜。后韩某帮助商定价格、数量、交易事宜等(但韩某不参与贩卖),贾某直接找到多年从事制造、贩卖毒品安钠咖的苏某,意图收货的同时转卖给苏某(韩某未参与,但确实知道贾某购买的目的在于贩卖)。韩某当时与贾某一同前往交易地点,但韩某不参与交易,只是想交易完成后买几斤咖啡因自己吸食。交易时被民警查获,韩某闻风而逃,潜逃数日后回家被抓获。韩某被逮捕后,承办律师介入。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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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某受贿案
  • 乔某受贿案
  • 【案件概况】乔某为某市交管支队查验科长(负责车辆检测),因诸多大型车辆存在轮胎、防撞梁、灯光等不符合规定而无法通过检测,进而诸多车主便个人或者通过车虫找到杨某(交管支队辅警)力求通过检测。杨某熟悉车辆检测流程及标准,便通过乔某的帮助下实现车辆过检,事后杨某会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形式给予乔某好处费,共计80余万元。另,乔某也自行收取过20余元的好处费。后被举报,案发后,乔某被某市监委立案,并指定某区监委调查。在检察机关起诉后,承办律师介入。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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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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